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办事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4日 来源: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制定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我院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情况等。报告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网(www.nn3yy.com)进行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新阳路227号,邮编:530003,联系电话:0771—3170744)。

一、办事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20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照《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夯实办事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完善《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将除涉密以外的,与医疗服务、医院管理等相关的办事信息,通过医院网站、医院信息公开场所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院务与医院目标相结合,院务公开与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保证医院政令畅通。

二、推进办事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配合市卫健委全面加强办事公开工作,提高办事公开工作水平,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医院成立了办事公开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办事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还确定专人负责上载信息到网站,有效确保医院办事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办事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调整了医院办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和推动。二是完善《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促进我院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主动公开办事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办事信息的情况

2021年,通过医院网站、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医院公示栏、宣传橱窗、门诊大厅等多途径、多方式公开信息。所公开信息都做到了先审查后公开,应公开的公开,不应公开的不予公开,所公开的信息没有涉密或非涉密敏感信息。

(二)办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民通过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的“办事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院主动公开的办事信息。

2、医院门诊、病房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院务公开栏、公告牌、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同时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公民也可到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依申请查阅我院主动公开的办事信息。

3、设置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公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院咨询、监督举报:(1)投诉监察机构: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2)投诉电话:0771—3170744;(3)传真号码:0771—3170744.

四、依申请公开办事信息情况

2021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办事信息公开申请。

五、办事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度,无办事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办事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我院没有发生因办事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医院积极部署、全面实施、狠抓落实,在办事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的期望、社会的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医院将积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职工办事公开意识的培养,提高办事公开的主动性,创造性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公开面,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多角度、全方位,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与调整,使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富有深度,从而,更好地提供办事信息公开服务。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5月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